特首兼任校監 校董會缺學生聲音 大學管治不民主 學生會促檢討

特首兼任校監 校董會缺學生聲音 大學管治不民主 學生會促檢討

浸大校長遴選風波,不但突顯校長遴選過程的不透明和不民主,亦掀起了同學對學校管理層組成的關注。浸大下任校長錢大康不但同意有更多學生代表參與各校務會議,更認同校監由特首擔任的規定不合時宜,應該修改。

校監由特首擔任的規定源於港英時期,當時校監由總督兼任。九七主權移交後,港督的權力全數轉移予行政長官。因此,香港各間資助大專院校的校監由特首擔任;而私立院校的校監人選則由校董會決定,例如香港樹仁大學的校監由胡鴻烈博士出任。   在其他地區,校監的職位多為象徵式,而人選更可能由選舉產生。但在香港,特首兼任的校監不僅手執實權,更能有力影響學校的自主。校監除了如大家所知的可以頒授各種學位,亦可委任人選擔任校董及校務委員會成員,直接影響大學決策。最近一宗委任就是委任李國章任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懷疑為出任下屆校務委員會主席鋪路,引起港大以及社會關注。

據《學苑》二零一五年四月號報導,「早於1991年,港大學生會已預視到由總督或特首出任校監會為院校自主帶來威脅,故時任學生會會長張銳輝在《香港大學改革報告書》中提到校監要改由民主機制產生。」可惜到今天為止,校監制度及權力的改革未有進展。

除了校監以外,各大專院校的校董會及其他學校管理層的委員會,其組成亦忽略學生作為大學持分者應有的地位。在校董會及各學校委員會中,學生代表僅佔極少數,而且權力受限。以港大為例,尤幸校務委員會及教務委員會分別各有兩名及三名學生代表在內,而所有校委會及教委會皆為校董會成員,否則根本沒有學生可以參與在校董會的決策之中。

部分院校學生會在競選時也有關注學生在管理層發聲機會不足的問題。中大現屆學生會「野草」閣在其政綱中言明,要求增加五間新書院的校董席位,爭取學生校董「平權」,以及爭取學生會會長成為當然委員。在教務委員會改組上,學生會亦要求校方重新考慮五所新增書院院長在內的角色,並增加書院學生代表;學生會亦要求學生代表之選舉必須由學生會舉辦,而非由教務會舉辦。

浸大現屆學生會「泓毅」閣在其政綱中則明確要求修改《香港浸會大學條例》,認為現時校董會組成由特首主導,學生代表的權力又受限,這樣的校董會既不民主,亦不合理。另外學生會亦要求公開校董會及各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讓同學有更多渠道了解校政。

各大專院校距離師生共治的理想還有一段距離。希望各位同學能積極表態,爭取更多在大學管理層內發聲的機會,逼使校方重視同學對大學事務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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