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拒出席區院聆訊 自治八樓「『責成』」學聯撤回訴訟
有「八樓」成員透過社交媒體發表以「自治八樓仝人及支持者」署名嘅聲明,表示知悉學聯及學生活動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收回金輪大廈 8A 室管有權,同時表明唔會出席有關聆訊。
聲明指責學聯以「行政」、「建制」手段處理八樓物業問題,抹煞「民主協商」嘅可能性;更「『責成』」學聯「取消訴訟」、「重啟協商」。根據一本地網媒嘅報道,學聯署理常委會主席張倩盈則以法律程序進行中為由,現階段唔會就聲明作回應。
有匿名現屆學聯代表認為,終止訴訟嘅機會微乎其微,表示「各學生會都同意收返物業,而且(入稟區院)法律行動嘅決定經長時間考慮,唔會隨便終止」。被問到以法庭程序強行收樓係唔係抹煞「民主協商」空間,佢強調有關決定經歷兩屆會期不斷商議,而且得到跨院校學生會民選幹事嘅共識(當中包括已退聯學生會),「唔能夠因為結果唔符合自己嘅期望,就話(學聯)『抹煞協商』」。
資料顯示,學聯於 2017-18 年度曾經召開「八九樓溝通平台」會議。學聯一方喺 2017 年表明「收回物業管理權」無商議餘地。據了解,學聯曾提出租借形式解決爭議,但其後談判破裂。學聯常委會於是按代表會決議案嘅授權,延聘代表律師,喺 2018 年 1 月正式發聲明拒絕承認現時「自治八樓」喺學聯架構入面有任何地位。其後,學聯兩度發律師信要求有關人士遷出但不果,於是最終批出撥款啟動接管物業嘅法律程序。
按照《區域法院規則》第 113 條,如果 3 月 6 號嘅傳票聆訊無人認投答辯,法庭有可能無需經審理直接批出收回管有權命令,但實際情況要考慮申請人一方嘅狀書內容、有冇需要交由法官決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