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荷蘭學生選戰

文/羅迅

五月,既是香港一眾大學完Sem之時,亦是荷蘭大學舉行學生代表選舉的日子。筆者今年遠赴荷蘭當交流生,錯過了香港四大相繼公投退出學聯的大時代,卻有幸能在交流其間觀察荷蘭大學學生組織的選戰;其制度及運作同樣值得讓我們深思。

截然不同的大學結構和學生會文化

小筆現在正於荷蘭北部的格羅寧根大學(Rijkuniversitat Groningen)就讀。格大剛剛於去年走進成立的第四百周年;其學生代表選舉則應可追溯至1969年的大學改革法案。此法案回應了1968年的學生抗議,立法制定所有荷蘭大學必須成立一大學評議會(University Council) ,並開放同等數量的席位予教職員及學生各自競逐;法案同樣賦權予大學評議會就大學所有教育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予大學理事會。

值得一提的是,相異於香港各大學的體制,格羅寧根大學並不存在一個統一、根據法例或以法人形式存在的學生會。學生並不會自動成為學生組織會員,而是須自行報名加入各學生組織。就小筆所知,格大至少有兩個獨立的學生組織(SOG及GSb),並分別隸屬荷蘭兩大學生聯會(ISO及LSVb) – 沒錯,在荷蘭學界有兩大陣營是平常不過的事,荷蘭學生並不須要高呼「學界告急」。一般學生並不需繳交會費或投票選出這些學生組織內的職位。至於香港學生通常會關注的福利,則大部份由其他學生組織(如Erasmus Student Network, ESN)所提供。

儘管格羅寧根不存在香港大學生認知上的學生會,卻並不代表學生缺乏實踐民主的機會。正如上文所述,相對於香港大部份根據法律成立的大學學生會,荷蘭法例規定大學和學院代表會的代表由學生及教職員分別投票直接選出。學生方面,凡就讀一年即有權投票(小筆只交流半年,未符合資格),學生只須登入學校內聯網系統ProgressWWW即可投票,不會發生墨汁事件。選舉採用比例代表制,由學生組織或個人組成名單參選,並根據所得票數按比例分配席位予名單,更容許名單之間組成聯盟,讓出剩餘選票給盟友以增加當選機會。儘管理論上根據中央選委會的條例,一旦參選人數少於或等於席位數目時,參選人即告自動當選而無須經由選民投信任票,但大學從來並未出現過此情況。每年均有多張名單競逐職位,與香港各大學學生會常見的等額選舉成一大對比。

關鍵之一,是學生名單的參選門檻極低。每張名單只須要最多五名合資格投票的學生支持,其名單即可獲得選舉資格,同時享有大學提供的選舉經費津貼供印刷宣傳品。低門檻令更多學生得以組成名單競逐,容許學生能像真正大選一樣選擇最能代表自己意向的名單,同時亦能讓更多不同的聲音加入議會。

另一關鍵是,在缺乏單一中央集權的學生會政體下,由現莊舉行「傾莊」活動當然為天方夜譚。學生不需主動靠攏現屆代表亦能輕易組成名單參選,自然亦會減少僅有一張名單參選的問題,同時亦使參選學生較少受現屆或前屆代表影響,更能反映當前學生的意見。

激烈的學生選舉

當然,這並不意味學生代表會缺乏傳承前人精神;上文曾經提及過,格羅寧根共有兩大學生組織,當中SOG自1976年第一次參選至今已有39年;另外兩張名單 Lijst Calimero以及Lijst Sterk, 亦有至少十年歷史(至於GSb則已衰落多年,未有參選)。認同特定學生組織理念的學生能申請加入,並有機會在經過組織內部推選後出戰選舉,就像民主社會的政黨一樣。學生組織自然亦會有政治光譜上的分野:SOG自稱屬於偏右自由,而GSb則是進步左翼,它們的政治綱領則由一屆屆的學生繼承並因應時代變化。在競爭選舉下,政黨輪替在格大中是平常不過的事。SOG多年來一直取得學生席位過半數的優勢,但這兩年卻為Lijst Calimero所取代,而STERK則有一席。不認同任一組織的學生當然亦能自組名單參選,例子有文學院評議會今年新參選的Letteren Vooruit (lv,意為文科進步),並成功取得三個議席。更重要的是,一旦名單取得足夠票數得到席位,大學即會向該組織提供定期資助,讓組織得以持續運作,就像政黨一樣。

選舉期間市內選戰氣氛確實亦較香港一般大學的學生會選舉為熾熱。格羅寧根共有兩所大學,大部份居民均為大學生,加上校園建築遍佈市內外,大學選舉的規模實際上與市議會選舉無異。除了一般的派傳單和橫額之外,有些名單亦有租用市內路邊的廣告位,以及在校園派發咖啡和爆谷吸引學生留意政綱。大學亦舉辦了一場辯論,由三張參選名單各派一位國際生候選人就大學國際化議題辯論,並準時完成;大學的學生報 ukrant.nl 亦有緊貼大選情況報道和訪問各名單。當然,民主的流弊亦不免出現於今次選舉中:SOG於大選其間,得到喜力啤酒贊助,於學生宿舍派發免費啤酒,因而被質疑有賄選的嫌疑;儘管其他名單最後並沒有就事件投訴,不少學生仍表示,因是次事件而不考慮投票給SOG,以示自己不為賄賂所動。

小筆曾在選戰與lv的一位參選人詳談,他們參選的原因,是希望要改變現時文學院學生代表較保守的狀況,希望為文學院學生帶來更多的教務改革;參選後他們僅須填寫數張表格即可參選,選戰其間亦會跟其他競選名單於市內學校不同校園宣傳。他表示去年大選投票率僅得三成令人憂心,希望今屆能驅使更多人投票;對於香港某些大學以兩成投票率為高時,他表示難以置信,同時認為競選門檻為220人提名為「毫不民主,不能接受」(註,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參選內閣要取得候選資格的話,需要至少十人組閣,每人須得一人提名一人和議二十人聯署支持並不能重複方為有效,是故每莊至少須要有(1+1+20)*10=220人支持)。他認為學生組織就像政府一樣,應讓更多人得以參選,才算真民主。

反觀香港:民主的學生會?

香港的大學學生會要爭取民主,向來都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大學學生會自己本身制度是否彰顯民主,卻是十分值得商榷。每一年投票學生都在投宇宙唯一幹事會內閣;每一年我們都聽到拉票時一句刺耳的「投票啦,學生會告急呀,冇學生會就冇welfare啦」;每一年學生都只可透過幹事會舉辦的傾莊組莊上莊。

有人或許會說這是因為香港的大學生不少均不會關心學生會政治、不願上莊,才要傾莊、才會只有一支莊出選;他們告訴你,咁叻你自己去選啦。

可是,究竟是學生的態度使民主不彰,還是制度讓真正民主難以實現,因而使學生對學生政治卻步?當學生們在選票上只有一個選擇時,他們會對參與學生政治提起興趣嗎?小筆認為,反而是香港學生會的制度、規範和各種潛規則,窒息了一般學生對學生會政治的關注和投入,並扼殺了大學生投入社會前了解和一嘗民主的機會。

或許,荷蘭的學生大選,已足夠讓我們看見,自己的民主多麼虛假;真正的民主,較我們所認識的習慣的還有很大距離。
(段落標題由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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